
三叶草刑事法律服务团队沈翔、熊婷律师近期代理的一起涉POS机套现型非法经营罪案件取得显著突破。
本案当事人因经营信用卡代偿业务,被指控通过垫资偿还他人信用卡欠款,后利用自有POS机虚构交易套回资金并牟利。案件侦办过程中,当事人面临三重不利情节:涉案金额初步认定逾800万元,依据《刑法》第225条及相关司法解释,已达“情节特别严重”标准,对应的基准刑为五年以上;其曾因他罪被判处缓刑;当事人于取保候审解除后前往境外,被列为“红通”人员并在境外被抓获。
接受委托后,两位律师通过系统性阅卷与证据比对,聚焦两大核心辩点:涉案金额认定以及本案行为定性,第一时间与检察机关进行专业论证并提交书面法律意见。
最终,办案机关采纳辩护意见,将涉案金额从800余万元核减至300余万元,刑档由“情节特别严重”(五年以上)降格为“情节严重”(五年以下);结合当事人认罪认罚、退赃等情节,最终量刑为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,为当事人争取到大幅度刑罚减轻。











